薪酬管理制度
云南省温州商会规章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
为规范商会秘书处员工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竞争原则:商会保证薪酬水平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
(2)公平原则:使商会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
(3)激励原则:商会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贡献,决定员工的薪酬。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商会秘书处所有员工。
三、工资系列
根据不同岗位的性质,商会将秘书处人员划分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三类工资系列。高层管理为商会秘书处,分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两种;中层管理为商会办公室,分为主任和副主任两种;普通员工为秘书处、办公室等各部门员工,分为主任助理和普通员工两种。
根据以上类别,商会秘书处员工薪酬标准按:普通员工→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副秘书长→秘书长三档六级的岗位等级工资制。
四、工资级别设置
一级:秘书长
二级:副秘书长
三级:办公室主任
四级:副主任
五级:主任助理
六级:普通员工
五、薪酬构成
商会薪酬设计按工作岗位的不同类别,实行按级管理,着重体现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商会服务,共同致力于商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共享商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1、正式员工薪酬构成
(1)商会管理层薪酬构成=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各种福利+津贴或补贴+奖金
(2)商会一般员工薪酬构成=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各种福利+津贴或补贴+奖金
2、试用期员工薪酬构成
商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员工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75%,试用期内不享受正式员工所发放的各类补贴。
六、工资规定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根据该岗位在商会中的重要程度来确定工资标准。商会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各岗位所承担工作的特性及对员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根据商会工作业绩和员工个人工作绩效计发。商会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绩效考核标准划分为以下四级:优秀、 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用A、B、C、D表示。
绩效工资分为月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奖金两种。
(1)月度绩效工资:员工的月度绩效工资同岗位工资一起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额度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2)年度绩效奖金:商会根据员工一年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员工的年度奖金的发放额度。
3、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长期为商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企业之日起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可得工龄工资10元/月;工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按月发放。
七、工资发放时间
当月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次月的8日。如8日是休息日,发放时间可提前或顺延。如遇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处理。
八、津贴或补贴
1、职务津贴:商会按岗位级别提供相应的职务津贴。
2、通迅补贴:商会按岗位性质提供相关的通迅补贴
3、午餐补助:商会以统一用餐的形式为每位员工提供午餐补助。
九、社保和福利
福利是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以外,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商会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五保。
2、法定节假日
商会按照《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关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
3、带薪年假
员工在商会工作满一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工作满十年享受10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带薪年假的休息由商会秘书处根据商会事务统一安排。不得擅自休息。
4、其他带薪休假
商会视员工个人情况,员工享有婚假、丧假、产假和哺乳假等带薪休假。需要向商会出具申请和相关证明。
十、奖金及晋升
1、奖金
月奖金是对做出重大贡献或工作成绩优异的个人给予的奖励。奖金由秘书处负责人根据工作绩效考核成绩,提出奖金额度,呈报商会领导审批后发放。
年奖金是对商会秘书处全体员工工作业绩的一种短期激励,由商会领导协调确定,采取以货币形式于年底支付,实发奖金为应发奖金扣除应扣绩效后的金额。
2、晋升:
员工职位晋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绩效考核成绩,提出晋升意见,呈报商会领导审批后予以晋升,自正式晋升通知批准之月起享受级别工资。
(1)原则:德能与业绩并重、严格要求与公平对待的原则。
(2)晋升条件
在工作考核中,表现一直优秀的员工;
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符合该岗位的相关要求,具备该岗位的技能;
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
(3)晋升程序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商会提名;
分管领导对员工进行考核;
秘书处将员工晋升申请表及分管领导意见交至常委会讨论审核。
常委会批准员工晋升。
秘书处发布员工晋升通知并为员工办理晋升手续。
十一、附 则
1、商会实行个人收入保密制度,严禁打听和告诉他人收入情况。对违反者,将按制度进行处罚。
2、本制度涉及商业秘密,任何员工不得将此制度公示、传阅、转载、复制。否则,商会有权对违反者追究责任。
3、本制度经商会第三届第一次会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