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
普洱市浙江商会是在改革开放和西部大开发的大好形势下,在普洱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思茅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滇浙两省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指导下,由在 普洱市参与开发建设的浙江籍非公经济人士根据《章程》自愿联合组成的全市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经主管部门普洱市工商业联合会(商会)批准,普洱市民政局登记注册于2005年10月28日挂牌成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同时接受思茅区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的业务指导。
普洱市浙江商会的成立,得到云南省浙江商会和昆明温州总商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现在是云南省温州商会的团体会员单位。
普洱市浙江商会的宗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团结引导会员依法经营,发展经济,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成为党和政府与浙商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为构建文明生态富裕和谐的普洱作出贡献。
2007年4月18日经普洱市思茅区民营经济党委批准成立中国共产党普洱市浙江商会支部委员会。
会员构成情况:目前会员有200多人,会员企业200余家从事各行各业经营。
第一产业:果园、苗木栽培、园艺花卉。
第二产业:水电建设、水泥生产、制茶业、林产品生产加工、建筑安装、地产开发、矿业(以煤为主)、木材加工、修理业、印刷业。
第三产业:金融服务(小额贷款和典当业)、酒店业、物流业、商业(含外贸)、服务业(美容保健、室内装璜等)。
会员企业在“十一五”规划中在普洱市辖区内投资30余亿从事开发建设,年上缴税收1000万元,安置就业劳动6000余人。
普洱市浙江商会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已任,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在抗震抗旱救灾和恢复重建、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引航班入普等公益事业中共捐资500余万元。
普洱市浙江商会和商会党支部先后被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普洱市委市政府,思茅区委区政府以及思茅区工商联(商会)表彰,荣获“先进集体”、“实施云岭先锋先
进基层党组织”、“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先进集体”、“统一战线先进集体”、“先进团体会员”等称号以及被市委树为创先争优基层党建示范点。被普洱市民政局选
定为“创先争优”活动中社团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