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须知
根据商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
凡是在滇投资、经商的温商企业,温州籍企业驻滇办事机构和经销机构,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提出入会申请,符合本会入会条件并按要求提供入会所需真实、准确、完整资料的温商企业,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交纳会费的,均可成为云南省温州商会的单位会员。
一、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自愿提出入会申请;
(三)温州籍人士在云南省注册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温州的企业在云南省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机构;
(四)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合资经营的,必须为温州方控股的企业;
(五)企业有良好的信誉,热心本会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二、入会程序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按要求填写入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经秘书处审核并报理事会讨论通过,确定会员资格;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并开具《云南省社团专用收据》;
(五)秘书处办理相关入会登记手续,理事会颁发会员单位铜牌或证书。
三、入会资料
(一)《入会申请表》一份(A4)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A4,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A4,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人2寸证件照2张;
(五)申请人个人形象照1张(提交电子版);
(六)入会单位企业简介和照片(提交电子文档);
(七)申请人个人简历一份(提交电子文档);
四、会员权利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义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商会交费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退会规定
会员退会规定如下:
(一)主动退会
1、会员退会应通知本会;
2、交回会员单位铜牌或证书。
(二)被动退会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由本会予以除名,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1、一年不缴纳会费;
2、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
3、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4、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严重违反商会《章程》;
6、冒用本会名义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或给本会造成严重损害的。
七、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20万元/年
副会长单位:1万元/年;
理事单位:1000元/年;
单位会员:500元/年。
八、会费交纳时间和方式
会员按年度(公历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交纳会费。每年8月30日前一次性交纳本年度会费。
交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对公帐户。
户名:云南省温州商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环城南路支行
帐号:5300 1615 5360 5100 3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