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全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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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质量推进
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县城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的家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面向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结合云南发展实际,统筹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有效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顺应云南城镇化加速发展趋势,尊重县城发展规律,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按照“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方向,聚焦“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等要素,以体现生态价值为重点,积极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大力提升县城规划建设品质,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以城带乡、融合发展,全力激发城市经济活力,不断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打造一批和谐宜居、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新县城。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为中心目标,着力提升县城功能品质和宜居宜业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尊重规律。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尊重自然规律、城镇化规律、经济规律及其他客观规律。以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县城规模,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实现经济规模与资源环境容量、人口规模与经济规模、公共服务能力与人口规模相匹配,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与县城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坚持集约高效。立足省情,着力调整发展方式,坚持走节地、节水、节能、节材的内涵式发展路子。优先盘活存量,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按照混合功能要求补齐短板,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杜绝“铺摊子”、“摊大饼”及各种形式超标准、超规模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坚持绿色低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认识和把握区域内自然山水才是县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和命脉所在,是县城建设最不可替代的特色。要以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作为规划建设的标准,把持续提升区域生态环境作为目标,全面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立健全源头节约、过程减排、末端治理体系,深入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坚持传承文化。坚持文化自信,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守住历史文化根脉,留住民族文化精髓、智慧和神韵,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凝聚城市精神。以文化人、以人载文、以文润城,大力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县城,不搞“千城一面”、“万楼一貌”,也不搞“以假换真”、“以洋为美”、“千奇百怪”。
坚持系统观念。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市现代化为目标,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依托山脉水脉文脉等独特要素,统筹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人口规模,统筹规划、建设、管理,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持续优化自然—城镇系统及城镇内部结构功能,建设人与人和睦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坚持分类引导。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地发展的需要和可能,科学把握县城功能定位,分类确定发展方向。大城市周边县城要加快发展,积极承接人口、产业、功能疏解转移。有条件的县城要积极培育成为先进制造、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专业功能县城。边境县城要全面提升人口集聚和守边固边能力。农产品主产区县城要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保障粮食安全。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要有序承接生态地区超载人口转移。人口流失县城要加快转型发展,有序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
(三)主要目标
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升。在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各县城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快发展,高质量就业岗位不断增加,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新居民不断增加并较好融入,县城在支撑县域经济发展和全省新型城镇化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到2025年,全省县城常住人口与2020年相比增加150万人左右。到2035年,力争增加400万人左右。
县城特色品质可持续性明显提升。县城详细规划和设计提升性评估、修订修编全面完成。自然山水、历史文化、县城风格风貌的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保护效果显现。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明显加快,具有地域特点的社区、街道、地标及新场景增多,城市更新的系统性、协同性、专业性增强,县城的吸引力、知名度明显提升。到2025年,25个以上县城达到高A级景区建设标准。
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健康水平、文明程度持续提升。县城人居环境、营商环境、运行效率、公共服务、社会治安、政府治理等公众满意度大幅提升,自主创新创业人数明显增多。到2025年,县级财政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75%以上。
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建设成为示范样板。各地争相建设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的局面加快形成,保障机制有效建立,全民参与共建的格局有效形成,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加快建成,形成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示范意义的样板县城。到2025年,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不少于30个。
二、建设健康县城
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完善县城功能定位,转变县城发展方式,让县城更健康、更高效、更可持续地发展和运行。
(四)科学修订规划。深入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综合考虑人口变动和产业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县城功能定位、规模体量、空间格局、开发强度和远景目标。因水、因地确定可容纳人口规模,因资源、因区位确定主导产业,规模不是越大越好、产业不能“一哄而上”。尊重自然肌理、风貌特色、历史文化和民族特点,相对统一县城色系,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留足生态空间和公共空间,高品质保护、塑造和彰显特色。规划修订要聘请高端专业团队,汇集多方力量、照顾各方关切,加快推进“多规合一”,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切实做到“一茬接着一茬干,一张蓝图绘到底”。
(五)推进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防止“摊大饼”和无序发展。做足节约集约用地这篇大文章,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加快烂尾楼清理整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建立工业用地产出效率激励机制,增加混合功能用地供给,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优化社区空间结构,探索拆除小区、企事业单位等片区单元间围墙,拓宽公共开敞空间,提升县城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围绕便利居民生活,打造一刻钟步行生活圈,优化社区服务功能,增设便民设施、服务网点。
(六)促进县城运行高效畅通。加快完善县城交通系统、供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通信供电供气供热系统等县城运行体系,实现县城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转。畅通县城对外连接通道,推进县城市政道路与干线公路高效衔接。落实“窄马路、密路网”的道路布局理念,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系统,鼓励绿色出行。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稳步提高县城停车位与汽车保有量之比。促进地上地下空间统筹规划和设计,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市政管网建设和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动路面电网及通信架空线全面入地。健全县城运行常态化管理机制,提升县城应急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七)加快海绵城市建设。针对云南气候特点,维持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提升地面蓄水、渗水和涵养水源能力,维护自然系统自我循环和净化能力。充分利用县城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庭院等开放空间和绿色屋顶,以小规模分散式源头生态控制技术为引导的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因地制宜建设“渗、滞、蓄、净、用、排”海绵城市工程。运用县城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构建完整的绿色网络体系,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降低开敞空间的水泥硬化率,实现雨水自然蓄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提高城区水资源调蓄能力。存在内涝的县城,坚持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并举,提高蓄水与排水能力,整体提升内涝治理水平,全面消除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
(八)全面提升县城卫生水平。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开展健康教育,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增强群众创卫爱卫自觉。清理整治污水乱排、黑臭水体横流淤积、乱占河道等,实现全面截污、渠系连通、水清岸绿。清理整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确保做到设置合理、内容健康、规范美观。强化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参加体育锻炼意识,培育健康生活方式,促进社会心理健康。以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为重点,提升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稳定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保持重大慢性疾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深入开展“除四害”活动,有效治理管控有关重点行业和各类孳生环境。全面整治提升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陋习,树立良好饮食风尚。实施慢性病“防、治、管、康”综合防控措施,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通过标语上墙、宣讲上门、巡回广播、口口相传等,推进健康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和公共卫生意识,营造卫生县城“从我做起、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增强县城韧性。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因地制宜全面提升抗御、应对重大灾害能力和灾后快速恢复能力,提升“耐灾”的弹性和安全性。加强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提高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预测预警能力。制定完善重大风险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健全县城抗震、防洪、防疫、排涝、防范地质灾害等应急指挥体系。开展既有重要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新建建筑要严格落实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加强县城防灾避难场所建设,认真落实大型公共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要求。完善交通物流、供电供水、信息通信、应急物资储备等生命线备用设施。加强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加强灾害易损点段的管理。
三、建设美丽县城
把让人民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作为总指引,将山水融入县城,县城融于自然,让山水美、生态美点缀居民的生活美。
(十)优化县城空间格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提升县城空间功能与布局合理性,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形成“显山露水、高低错落、疏密有致、视野开阔”的县城空间格局。统筹老城新城建设,老城区要见缝插针“微改造”,建设街心绿地、绿色游憩空间、慢行系统等公共空间,引导中心城区“留白增绿”。新城区要严格规划管控天际线、轮廓线、山水线,避免新建建筑对视线通廊形成遮挡。充分考虑地质环境安全条件,有序扩展地下发展空间,适度超前布局建设地下管廊。
(十一)提升城市设计水平。以工匠精神加强县城设计和建筑设计,强化县城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注重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县城建筑布局,协调县城景观风貌,使县城建筑错落有致,建设充满活力、富有特色的县城。注重设计风格整体协调,加强公共空间、景观小品、标识系统设计,建立县城整体景观框架,严禁建设“攀高建筑”和“丑陋建筑”,促进新老建筑体量、风格、色彩协调。注重历史文脉延续,留住县城特有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避免割裂县城历史文脉、切断居民乡愁记忆。
(十二)开展城市更新行动。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契机和手段,提升县城品质、优化空间结构、改善生活环境、释放发展活力,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对具有历史文化记忆的街区、基础较好的街区,进行县城修补和活化利用。老城区不搞大拆大建,重点是完善配套市政公共设施,解决环境品质下降和空间秩序混乱等问题,恢复其功能和活力。选择合适空间尺度进行统筹,利用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存量土地再开发和环境整治等,改善居住条件,增加公共空间和生态空间。结合县城发展,对老旧厂区进行活化利用,保护和还原历史记忆,形成微度假、微商业、微园区发展模式。实施社区内部布局升级改造,使住宅、商业、办公、文化、生态、休闲等不同功能相互交织、有机组合,打造混合功能区,促进职住平衡。实施县城街区和道路升级改造,改造提升百货商场、大型卖场、特色商业街,发展新型消费集聚区,为居民骑车散步、逛街购物、餐饮会友、休闲娱乐提供方便,形成综合功能街区。
(十三)打造县城特色风貌。“因天材,就地利”塑造县城特色风貌,注重整体性和协调性,创造经典,塑造“大美”。保育自然地理环境、经济社会因素、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等长期积淀形成的县城文化特征,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建设彰显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精品建筑。保护好、建设好、利用好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民居,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建筑文化标识,彰显云南独特魅力。对县城自然生态地段、历史人文地段、景观敏感地段的建筑要加强风貌设计引导和建筑风貌管控。
(十四)开展城乡绿美行动。坚持“绿美惠民”理念,以打造推窗见绿、出门入园、自然融合的居住环境为目标,依托现有自然山水脉络,建设县城与周边山水空间联通的大生态廊道网络。根据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充分利用县城周边闲置土地、荒山坡地,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县城面山、城郊接合部,依山顺水建设独具自然地域特色、具备完善功能的精品绿道绿廊,打造一批天然氧吧,让县城再现山清水秀、鸟栖蝉鸣的美好景象。以县城出入口、主街区和穿城河湖岸线为重点,主要利用乡土特色树种花草推进林荫道路、绿化带建设,形成层次分明、季相分明的县城道路绿化景观。鼓励县城结合本地特色,建设以市花、市树等树种为主体的县城景观路,沉淀县城记忆,留住美丽乡愁。建设一批小、多、匀、精的“口袋公园”,构建点线面结合、类型丰富、规模合理、功能健全、覆盖均衡的公园绿地系统。开展墙体、屋顶、阳台等立体绿化美化,按照“后院前置、后绿前移”的思路,推进居民小区、单位开展生态空间共享,将围院通透式绿化与道路绿地充分融合,建设绿美社区。到2025年,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以上,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县城负氧离子浓度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五)提升县城环境质量。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让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加强餐饮油烟、扬尘、机动车尾气等大气治理,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支持大气质量监测点建设。提升截污治污水平,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及恶臭治理。加强污水再生循环利用,合理布局建设中水回用等管网设施,提高缺水县城再生水利用率。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配备满足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压缩式的收运车辆,改造垃圾房和转运站,建设与清运量相适应的垃圾焚烧设施。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65%左右。加快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污泥处理达到无害化要求。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完善规范危废医废收集转运体系,提升相关环节防疫等应急处置能力。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加大“禁白”力度,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稳定在85%以上,鼓励创建宁静社区等宁静休息空间。强化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的管控。
(十六)开展绿色低碳行动。建设绿色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加大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鼓励和支持依托现有产业园区率先开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区建设,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城区静脉产业园区建设。推进绿色物流建设,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限制过度包装。稳步实施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到2025年,力争全省县城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加快各用能领域电气化、清洁化、智能化发展,推进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发展绿色交通,加快县城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按标准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批近零碳排放社区,探索经济可行适用的减源、增汇、替代路径。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行动,鼓励绿色出行,推广节能节水节材和绿色环保产品,加大绿色产品采购推行力度。培育绿色消费理念,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四、建设文明县城
全面提升县城文化气息和文明素养,让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人人参与,共建文明和谐新家园。
(十七)传承延续历史文脉。深挖历史文化内核,讲好历史故事,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民俗文化,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保护利用历史街区和文物古迹、工业遗产、特色民居、民族建筑等,禁止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迁移砍伐老树,严禁侵占风景名胜区内土地。传承文化符号、还原历史场景、留住县城记忆。以古遗址遗迹、传统街巷、传统民居为重点划定历史文化街区,以工业遗产、历史建筑、名人故居为重点修缮保护重点文物,以风貌管控、文化还原、形象提升为重点整治传统街巷。传习民族特色建筑风格,传承传统民族服饰、民族歌舞、民族工艺等具有地域特色的民族文化,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县城建设。举办好各民族传统节庆活动,提升民族节庆活动品牌创新力、影响力、传播力。
(十八)塑造城市精神。发挥政府主导和市民主体作用,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提炼传统故事、先烈事迹、重大成就等,总结符合县城发展方向、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展现开放包容胸怀、充满时代活力、脍炙人口的城市精神,使之成为市民的共同精神财富和精神烙印,内化为市民理念,外化为市民行动,努力营造全社会认同、实践和发扬城市精神的浓厚氛围,对外树形象,对内聚人心。
(十九)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引导市民自觉追求和践行守道德、讲文明的生活方式。从小事抓起,持之以恒曝光和整治不文明现象和行为。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为抓手,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坚决打击侵害老弱病残幼合法权益、涉黄涉赌涉毒行为。以倡导市民遵规则、守民约、改陋习、树新风为导向,制定完善公共行为规范和公约,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十)开展和谐社区共建行动。立足共居、共治、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和谐社区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社区协商制度,构筑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各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生活共同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走近群众、走进群众,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想,解决群众所急、所盼,增强干群向心力、凝聚力。充分发挥县城街道党建联盟、社区“大党委”统筹协调作用,扎实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实施“城市基层党建新力量”计划,有效整合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资源,共同服务群众。挖掘社区互助潜能,依托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志愿服务站、为民服务站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开启居民服务居民的新模式,构建礼仪仁爱、邻里互助、慈孝相伴的幸福大家庭。
(二十一)建设阳光高效政府。以清廉务实、公正为民、透明公开为重点,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全面加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建设,积极动员基层群众力量,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制定公布县(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与权责清单联动调整机制,做到政府清晰晒权、企业群众明白办事。制定职责明确、边界清晰、标准统一的监管清单,强化食品、药品、建筑工程、交通、煤炭、应急、特种设备等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与巡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培训提升窗口服务能力,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提高政府效能。
(二十二)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大力弘扬社会诚信文化和契约精神,深入开展诚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推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到各领域,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予以宣传和支持,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实施重点监管,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在招标投标、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评优评先、获得授信、行业准入等方面进行约束、惩戒。完善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等约束性规章制度,培育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诚信个人,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诚信氛围,坚决打击欺诈违约行为,筑牢文明县城的诚信之基。
五、建设智慧县城
围绕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生活更多彩,努力让县城更聪明更智慧,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高效、更便捷、更暖心的智慧化生活。
(二十三)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县城基础设施智慧化,加大双千兆网络建设,提升千兆光纤覆盖率,推动千兆宽带10G无源光纤网络端口(10G-PON)光线路终端设备规模部署,促进用户向500兆比特每秒(500Mbit/s)及以上高速宽带和5G网络迁移,提高重点场所5G网络通达率,满足人民群众在远程办公、娱乐消费等新数字应用场景方面的基础网络需求。推进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物联感知设施部署,夯实智慧县城数字基础,支撑数字应用创新发展。加快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全面部署,适应互联网发展新趋势。
(二十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有序推进政府部门间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和汇集,提高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水平,支撑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推广使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提高电子证照使用率和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建设“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新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建立数字城管体系,基本建成县城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将平台建设、运营和维护等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推进县城运行一网统管,加强对县城运行管理服务状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推进综合网格体系建设和综合运用,支撑生态环境、应急智慧、市场监管等治理集约化发展。构建安全可靠的联网视频监控体系。
(二十五)打造数字生活新场景。推动惠民服务便捷化,完善社会保障数字化体系,提高电子社会保障卡普及率。提升医院智慧服务水平,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普及电子病历和预约诊疗,推进远程医疗,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医疗服务均等化,提高诊断准确率与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确保5G或千兆无线网络校园全覆盖,普及个人数字学习终端和网络空间,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助力教育优质均衡。鼓励发展城市数字产业,推动就业服务数字赋能,就业信息系统延伸至街道或社区,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创新智慧养老解决方案,优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推广云南公共文化云平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服务效能。推进社区服务数字化,推广形式多样的“无接触”服务,加大智能投递设施建设力度,创新水、电、气、网等使用、缴费、报修方面的数字服务。鼓励县城发展智慧交通、智慧停车,大力推进出行管理智慧化。打造新型智慧商圈、街区、楼宇,多措并举让数字充满“烟火气”,技术走进“百姓家”。
六、建设幸福县城
围绕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细高效的县城管理和普惠可及的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县城生活得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更幸福。
(二十六)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县城,让进城农民从“暂住”转为“定居”,对县城更有归属感和认同感,实现安居乐业。创新网上办理户口、异地通办等便捷落户措施,简化户籍迁移手续,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基础上,各县城对新市民无条件办理落户。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逐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义务教育保障范围,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流入地升学考试政策。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多元化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租房购房需求。全面落实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的责任,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各项合法权益。落实好培训补贴政策,大规模开展面向农民工特别是困难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技能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做好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重点支持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县城。建立健全省以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专项安排与进城落户人口数量相适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十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围绕最美环境和最优服务,厚植营商环境沃土,激发创新动力与发展活力。挖掘利用本地自然历史人文资源,打造既有故乡温情又彰显地方民族特色的宜居家园,闻得到甜美的空气、装得下年轻人的梦想,增强离乡人员归属感、吸引外地人才集聚,引导支持离乡人员和外地人才创新创业。建立健全干部联系企业和投资建设项目全程服务保障机制,围绕企业开办、投资建设、生产运营、融资信贷等全生命周期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经济大县要加快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引入专业团队,提高平台服务能力,从担保贷款、技术指导、品牌包装、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打造一批高水平县级“双创”孵化器。培训提升各级各类执法监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政府监管水平和效能。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减少对企业、商户正常活动的人为干扰。各级干部要持续学习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及改革要求,持续对标先进地区标杆典型,查找改进本地本领域营商环境存在问题,补齐短板弱项、大胆探索创新,持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十八)促进产业带动就业。根据特色优势资源和产业发展基础,依托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平台,加快培育主导产业,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为县城居民提供更多“家门口”就业岗位。因地制宜发展一般性制造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培育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发展农资供应、技术集成、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文化体验、休闲度假、特色民宿、养生养老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城乡居民就业机会,提高工资性收入。积极承接外部产业转移,布局发展有市场、有效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配套产业,提高当地居民就业比例。鼓励招大引强和以商招商,吸引国内外龙头企业参与本地主导产业投资开发,推进产业链延链强链补链,做大做强做优本土企业,拓展县城就业容量。
(二十九)加强住房供应保障。以满足群众舒适安全居住需求为出发点,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根据住宅库存消化周期,动态合理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和供应时序,保持市场价格稳定,供需总体平衡。严格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降低购房入市门槛,支持二手房交易,满足刚性住房和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依规优化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完善项目配套,提升商品住宅品质,打造高品质居住社区。加快盘活沉淀房产资源,支持将存量商业性住房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青年人、大学生与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落户购房。
(三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老有所养、学有所教、幼有所育、病有所医、弱有所扶为导向,以统筹城乡、服务群众为原则,以优质均衡、普惠便民为发展目标,重点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等服务提标提质和制度落实。不断优化学校布局,通过学前教育扩容提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科学配比优质师资等,解决学位不足、进优质学校难等问题,全面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鼓励发展职业学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推进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提标改造,提高疫病诊疗水平,重点加强儿童医疗、妇幼保健、慢病管理、康复医疗、护理事业等薄弱领域建设,着力提升街道、社区两级全科医生服务能力,力争“小病不出社区,常见病不出县,大病少出县”。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扩大普惠养老床位供给,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为残疾人康复托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供服务。鼓励在城中村、老旧城区盘活利用旧住宅区、旧厂区等改造建设一批文化体育场所,围绕县城现有湖泊、绿地等因地制宜布局文化体育设施,解决群众活动去哪里的问题。通过提高县城连接城市、联系农村、服务全县的公共服务能力,发挥集聚、集成、辐射作用,增强县城吸引力。
(三十一)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为了城市而管好人”向“为了人而管好城市”转变,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设面向社区居民的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就业、家政、助残等便民综合服务,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树立依靠人民治理县城的理念,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县城治理渠道,建立城管义工、城管志愿者服务及群众性治安防范队伍,采取公众开放日、主题体验活动、居民认养绿地、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担任义务城管协管员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组织、公民、法人参与县城治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县城治理模式,实现“要我做”变为“一起做”,让县城更加温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源头预防、排查发现、调处化解、防范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普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律知识,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德高望重的社会人士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培育理性表达诉求、解决纠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把矛盾和问题尽早排解疏导,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三十二)保障县城安全运行。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县城工作和县城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完善县城生命通道系统,编织“上下贯通、条块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县城安全网。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县城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管线管廊、道路交通、加油(气)站、燃气工程、电力设施及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技术标准,开展常态化安全质量监管。加强县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队(站)建设,按标准配齐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火灾防控设施,提升消防安全监测、预警水平,强化灭火救援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接地气、有人气的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协同能力及自救互救技能,营造平安和谐生产生活环境。
七、完善体制机制
(三十三)完善要素保障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根据公益类、准公益类和经营性项目的不同特点,建立期限匹配、渠道多元、财务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公益类项目重点通过争取中央资金和安排省、州(市)、县(市)财政资金等方式做好资金保障,准公益类项目注重发挥政府有效精准投资“杠杆撬动”和“放大效应”,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项目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和运营。经营类项目注重健全银政企对接机制,建立市场化的金融资本与工商资本联动投入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民间资本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队伍建设,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理念,提高城市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盘活存量,严控增量,优化结构。
(三十四)完善全社会参与机制。统筹政府、社会、群众三大主体,积极参与县城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充分尊重居民对县城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等作为县城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开展民主协商,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列席乡镇街道有关会议制度,让利益群体成为决策参与者,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县城发展新局面。
(三十五)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以县城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完善空间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共享等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进城乡空间规划一体化,通盘考虑县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历史文化传承,实现县乡村功能互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统筹布局城乡路网、水、电、信、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具备运输仓储、集散分拨等功能的物流配送中心,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统筹城乡低保制度。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十六)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开展跟踪分析、服务指导,掌握发展动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省级牵头部门要加强衔接协调,服务指导州(市)、县(市)开展好工作,适时组织有关部门、第三方和专家开展成效评估。各州(市)要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推进和督促指导所属县(市)建设工作,把县城发展工作作为县(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新型城镇化成果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调动县(市)工作积极性,对工作不实、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或约谈。各县(市)作为县城城镇化建设责任主体,要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强化工作措施,调动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参与县城城镇化建设的积极性,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八、实施保障
(三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省负总责统筹协调、州(市)组织推动、县(市)抓好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按照本方案任务分工做好业务指导,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三十八)开展争先创优。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明确争先创优目标,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把责任扛在肩上,主动想事、谋事、干事,持续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让高质量建设成果早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按照“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在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安排、土地等要素保障方面,对在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中取得明显成效的给予倾斜。
(三十九)加强干部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培养干部城市工作能力作为重要任务,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专业培训教育。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尊重县城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传承、尊重群众诉求,提高城市工作能力。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规划、建设、管理县城,千方百计谋求县城健康发展、增进市民福祉。
(四十)做好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调动各方推动县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政府、社会、群众同心同向行动,集聚促进县城发展正能量。落实典型引路法,总结提炼宣传报道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示范效应,凝聚社会共识,为高质量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信息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制作:董鑫
审核:王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