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费标准与管理办法
2021-12-28
新闻来源: 云南省温州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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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温州商会规章制度
会费标准与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03〕95号)《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06〕12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会第三届会员会费标准与管理办法。
一、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20 万元/年
副会长单位:1万元/年
理事单位:1000 元/年
单位会员:500 元/年
二、会费交纳时间和方式
会员按年度交纳会费。每年7月 30 日前一次性交纳本年度会费,交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对公帐户。
户名:云南省温州商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环城南路支行
帐号:5300 1615 5360 5100 3995
三、会费开支范围
1、必要的办公支出;2、组织举办商会大型会议、走访调研、各类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3、编印刊物、发放宣传资料等;4、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四、会费管理
1、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云南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2、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财务部负责人和会长两人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由会长办公会审定。
3、商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4、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理事会或会员大会报告,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
5、对于无故连续一年不交纳会费的会员,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
本办法经2020年11月29日云南省温州商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202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