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获批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016-05-05
新闻来源: 云南省温州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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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章映


    昨天,一则消息引起全市上下关注,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同意将浙江省温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同意将温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批复中指出,温州市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历史街区特色鲜明,传统风貌保持完好,保存有独特的“山水斗城”格局,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市创名办介绍,作为中国陆海文明交融发展的典型代表、永嘉学派的发源地和传承地,历史城区独特的“山水斗城”格局保存较好。此次申名中,我市对温州古城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的定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独特的山水斗城格局是中国古代堪舆学运用的典范、永嘉学派事功思想为文化基因的创业名城、中国沿海城市陆海交融发展的典型代表。


    温州是浙江省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010年重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去年6月16日-18日,由国家住建部城乡规划司名城保护处处长郑文良率领的评估考察组,对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进行实地评估考察。评估考察组认为,温州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改革开放后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策源地,虽然古城历史街区历代都有更新改造,但依然较好地保存着“东庙、南市、西居、北埠、中子城”的历史功能格局和明清以来所形成的街巷风貌。现存朔门街、庆年坊、城西街、五马-墨池等四大历史文化街区和江心屿历史文化地段,符合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条件,不过仍需进一步挖掘自身的价值,并做好名城保护工作。此后,我市针对评估考察组提出的意见,对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和特色再挖掘,并针对古城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资金投入不足、缺乏精品和亮点等短板进行改造提升。


    此次批复还要求,浙江省及温州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同时,温州要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针对这些要求,市创名办表示,温州市接下来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体系;二是进一步开展“山水斗城”形成独特的“倚江、负山、通水”格局的考古发掘及古城的环境整治;三是稳步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群的保护与修缮,完善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强海丝文化遗址群、海防文化遗址群、温州模式旧址群历史环境原真性的保护;五是积极推进陆海文明交融和永嘉学派文化遗产的传承研究、展示利用;六是适时开展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修缮与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