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关于2012年昆交会投资促进馆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7-21
新闻来源: 云南省温州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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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单位:云南省招商合作局          签批盖章:杨 

等级     .明电 云招商发电〔20121  云机发  

 

各州市招商局(投资促进局、商务局),省工业园区协会,各有关企业:

第二十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暨第五届南亚国家商品展定于20126610日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做好“投资促进馆”展位的安排及后续的布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组展参展工作

昆交会经过二十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集对外经贸洽谈、商品展销、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等为一体的,面向东南亚、南亚国家为重点的区域性国际商务平台。其中,投资促进馆作为昆交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吸引了大量投资商前来考察、洽谈和签约,投资促进成效显著,为我省内外资引进保持快速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云南省全面推进面向西南重要桥头堡建设的重要商贸平台,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提出要站在全力推进桥头堡建设、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发展的高度“继续办好昆交会”。请各州(市)招商部门、各有关企业和投资促进机构在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借助会展所搭建的展洽沟通平台,抓住展会所带来的投资机会,认真做好展位申请、布展、项目推介和投资商的邀请接洽等各项工作。

二、展位申请

根据筹委会安排,2012年昆交会投资促进馆设在国际会展中心3号展厅,将面向各方招展。由于今年组委会调整专题馆的设置,部分省区、企业及港澳参展商将进入投促馆,展位数量较往年偏紧,我们将根据各单位申报的时间和数量进行综合平衡后予以安排,并将安排情况以书面形式确认。请各单位于2011415前将需要展位情况(含联系人、电话等)报省招商合作局,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布展及参展要求

(一)各参展单位原则上应采用特装的方式布展,并遵照组委会的规定,做好展览设计,于515前将布展方案(特装图或展具搭装要求)报我局审查、确认。不按时报审的,引起的后果及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遵照组委会的规定,投资促进馆应以介绍各地投资环境、投资机会和推介招商项目为主,可以摆放本地区或企业具有特色优势展、样品。会议前3天只对专业观众开放,严禁展品零售;

(三)各展位必须安排专人做好项目咨询、洽谈和接待工作,在展会期间要做到“有展必守”,不得出现展位无人值守现象,不得转让、转租展位;

(四)各参展单位应严守参展纪律,珍惜机会、注意形象,维护好展位环境。

四、楣板及会刊资料

附表《第二十届昆交会参展企业名录》是用来制作展位楣板和编印企业名录的,各单位应在430前报送我局,需要统一制作楣板的须单独注明(楣板长度有限,要求中文字数在15字以内,英文字母在40个以内)。请注意中英文的正确书写,以免造成临时修改而承担额外费用。

五、展位费用

按每标准展位4000元收取。各单位请按最终确认的数量和价格,将展位费于展位确认后一周内汇来我单位帐户。

联系人:解克勇  肖瑜           电话:0871-7195618  7195641

传真:0871-7195606    E-mail:cyle@163.com

  名:云南省招商合作局

开户行:工商行昆明市正义支行      号:2502012009026410232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第二十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企业名录

交易团名称

 

展位号

 

单位名称

中文

 

英文

 

法定地址

中文

 

英文

 

参展商品

中文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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