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少数民族怒族“讨男子”婚俗

2015-06-18
新闻来源: 云南省温州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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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男子”是云南少数民族怒族传统的婚俗。怒族的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少数头人及富裕户也有多妻的现象。历史上的怒族盛行亚血缘族内婚,与此同时,怒族社会中还保留着“讨男子”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讨男子”形同汉族的入赘,但又有本质的不同。

怒族传统的婚俗“讨男子”

怒族的讨男子只要男女双方愿意即可,其他条件是可不考虑的,而且男子的地位不因出嫁而改变。这事实上是母权制残余的表现。不论是什么原因形成的事实婚都要举行婚礼。如因特殊原因未能举行婚礼,待条件成熟后,哪怕是儿孙满堂的祖父祖母也要补办婚礼。补婚一般在娘家举行,程序与初婚相同。“新郎新娘”亦享受初婚者的待遇。即是说,未举行婚礼前的生活均不属于正式的婚姻生活。只有举行过婚礼的婚姻才为社会承认。

怒族的家庭由父母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父亲是家长,妇女处于从属地位。男子婚后便要在父母的主房附近另建新居过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生活。新婚夫妇虽与父母分居,但在生产生活上仍与父母及整个家族保持着共耕及协作的义务,以此维系与父母和家族的血缘纽带。

怒族还有“补婚”的婚后姻风俗,“补婚”是由于夫妻在结婚时由于经济困难,没有能力举行像样的婚礼。等以后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办婚礼了,就来重新补办一次。怒族认为,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应该热烈隆重,否则就会留下终身的缺憾。所以有的夫妻已结婚多年,甚至已经生儿育女了,一旦条件许可,就一定要按规矩补办一次婚礼。不管谁家办这样的喜事,寨子里的人不用邀请,都会带着酒、粮食或柴火前来祝贺。


讨男子”是云南少数民族怒族传统的婚俗。怒族的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少数头人及富裕户也有多妻的现象。历史上的怒族盛行亚血缘族内婚,与此同时,怒族社会中还保留着“讨男子”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讨男子”形同汉族的入赘,但又有本质的不同。

怒族传统的婚俗“讨男子”

怒族的讨男子只要男女双方愿意即可,其他条件是可不考虑的,而且男子的地位不因出嫁而改变。这事实上是母权制残余的表现。不论是什么原因形成的事实婚都要举行婚礼。如因特殊原因未能举行婚礼,待条件成熟后,哪怕是儿孙满堂的祖父祖母也要补办婚礼。补婚一般在娘家举行,程序与初婚相同。“新郎新娘”亦享受初婚者的待遇。即是说,未举行婚礼前的生活均不属于正式的婚姻生活。只有举行过婚礼的婚姻才为社会承认。

怒族的家庭由父母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父亲是家长,妇女处于从属地位。男子婚后便要在父母的主房附近另建新居过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生活。新婚夫妇虽与父母分居,但在生产生活上仍与父母及整个家族保持着共耕及协作的义务,以此维系与父母和家族的血缘纽带。

怒族还有“补婚”的婚后姻风俗,“补婚”是由于夫妻在结婚时由于经济困难,没有能力举行像样的婚礼。等以后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办婚礼了,就来重新补办一次。怒族认为,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应该热烈隆重,否则就会留下终身的缺憾。所以有的夫妻已结婚多年,甚至已经生儿育女了,一旦条件许可,就一定要按规矩补办一次婚礼。不管谁家办这样的喜事,寨子里的人不用邀请,都会带着酒、粮食或柴火前来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