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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联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2012-06-06
新闻来源: 云南省温州商会【官网】
查看次数:17186

各州(市)工商联,省工商联直属会员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并报省委和省委统战部批准,决定于6月17日至20日召开“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6月17日至20日,会期4天。

其中:6月17日,会议报到(云安会都);15∶30召开预备会议(全体代表参加);

6月18日至20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二、会议地点

昆明云安会都(昆明市西山区石安公路马街路口)。

三、会议内容

审议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领导班子;研究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今后五年工作的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

四、参会人员

(一)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二)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特邀代表;

(三)省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和省委统战部工商经济处干部。

五、相关要求

(一)各州(市)工商联推荐的会员代表,由所在州(市)工商联负责通知参会;省工商联直属会员单位的会员代表,由省工商联会员处负责通知并按时参会。

(二)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需充分说明理由并于6月11日17∶00前书面向省工商联会员处报告,然后由会员处报请会领导批准。

(三)为确保会务工作的正常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会议各项议程,请各州(市)工商联抽调1名工作人员参与协助会务工作,并组织参会代表统一乘车(飞机)于6月17日14∶00前到报到处报到。

(四)请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于6月17日15∶30按时参加本次代表大会的预备会议。

(五)因本次代表大会规模较大,住宿安排有一定困难,居住在昆明市区(指主城四区)的代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请各州(市)工商联务必于2012年6月11日17∶00前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将《参会人员回执表》报省工商联会员处。

联系电话:0871—3625945,3628725(会员处)。

0871—8175666,8175777(云安会都)

联 系 人:韦德泉   13888828011

周  娟   13888969763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